关于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2022年06月07日 09:42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陕教办2022〔17〕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 2022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首贷申请

    在读首次贷款学生应回到生源地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预申请,完成预申请程序的借款学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   (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在线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并携带打印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

关材料,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续贷申请

    有续贷需求的在校学生应于6 月底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按要求填写

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并携带打印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原则上

前一年获得贷款的在校学生今年都可继续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为:本科生最高12000/年;研究生最高 16000/年。

三、时间安排

    陕西省办理贷款时间:7 月—9 月,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具体办理时间请咨询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外省申请办理贷款具体时间请咨询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广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确保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落到实处。

(二)认真组织,严格审核。各学院要扎实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需求的摸底,重点做好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重点保障人群的贷款意愿采集,确保应贷尽贷。

(三)强化监督,教育引导。各学院要结合资助育人工作,加强贷款学生诚信教育,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认真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因贷款发生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五、其他事项

(一)生源地贷款学生应每年不少于两次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否则不能继续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维护方式为:进入系统后在“个人信息变更”和“共同借款人变更”模块认真修改完善有需要变更的信息,修改后务必填写变更原因并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由县级资助中心审核。

(二)续贷学生如忘记登录名、登录密码或发现手机接收不到验证码时,请及时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帮助查询或修改。

(三)下学期开学初,各二级学院将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和回执校验码收齐后,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贷款电子回执。

(四)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将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 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具体信息请查看附件 4。

附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系统操作方法

3.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

4.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2022 年度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公告


 




   学生处

      2022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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