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2022年06月16日 10:50  点击:[]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切实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减免学费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陕师院〔2021〕35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 2022-2023 学年减免学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2022 届毕业生除外)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无生活来源的孤儿(无法确定抚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

    2.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减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无违纪处分,表现优良;

    3.学习态度认真、勤奋刻苦;

    4.生活节俭,不铺张浪费,无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

三、减免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并提供相关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提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初审。学院依据学生的相关材料、实际困难情况、学习成绩和日常行为表现进行审查,综合评定。经学院评议研究确定初审学生名单,在本学院内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示内容不得涉及学生个人家庭隐私)。

    3.学校审定。学生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并提出减免意见,报学校审定。财务处按学校审定的结果减免相应的学费款项。

三、工作要求

    1.学费减免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教育公平、学生个人发展,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2.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做好学费减免资助政策的宣传、组织工作,并要求学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供相关材料;

    3.请各学院于 6 月 24 日前将《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减免学费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2022-2023 学年减免学费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申请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德勤楼 401),逾期未交按自动放弃处理。

    4.最终减免名单及金额以学校最终审定结果为准。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9-81530077

附件:

    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减免学费申请审批表

   

学生处

2022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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