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19日 16:23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选出并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建设我校优良学风,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2021级专升本学生除外)。

二、评定办法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及“先进班集体”评定办法》(陕师院综[2021]33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及程序开展评选工作。

三、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次评选工作,并于2021年12月6日前将各类学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留所在学院存档)、学生汇总名单和学院公示名单(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教育管理科邮箱)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行政办公楼404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本次评选工作是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切实做好评选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评选小组,按照评选程序和分配名额进行评选,要坚持民主推荐与集中审核相结合,确保评选质量,宁缺毋滥。

(三)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二级学院要以评优工作为契机,通过评选优秀、树立典型,号召学生学习先进,努力形成学习典型、争做典型的良好氛围。

(四)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推荐出符合条件的班级和学生,在评选过程中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杜绝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

五、注意事项

(一)学生本人若同时符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可同时参选,但只能获得其中一项荣誉,不可兼得。

(二)登记表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除签字和意见外其余内容和照片(黑白即可)均需打印。

(三)各二级学院择优推荐的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员,如未能当选直接确定为十佳大学生提名奖。已获得过往年“十佳大学生”荣誉者,不再参与今年评选。

联系人:郭建鹏 联系方式:81530078。

附件:

1.关于印发《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和《“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及“先进班集体”评定办法》的通知

2.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班级工作自评表

3.关于2020-2021学年评优和十佳大学生评选材料的填写说明

4.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登记表

5.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

6.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7.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学  生  处  

2021年11月19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关闭

联系我们

学院邮箱:yrjyxy0107@163.com

系办公室电话:029-81530107

系办公室地点:西安市长安区南长安街神禾二路

版权所有:陕西学前师范幼儿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西安恒远翼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