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首贷申请
在读首次贷款学生应回到生源地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预申请,完成预申请程序的借款学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并携带打印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在校生办理预申请手续的时间段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请有需要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查询。
二、续款申请
续贷学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按要求填写续贷声明(须 150 字以上),内容包括总结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获奖情况和志愿服务活动等,客观真实,积极向上,通过资格审核后,提交续贷申请,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或在线上进行远程办理。原则上前一年获得贷款的在校学生今年都可继续申请2021-2022 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学生务必于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网上续贷申请,或联系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截止时间。
三、时间安排
1.陕西省办理贷款时间:2021 年 7 月-9 月,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具体办理时间请咨询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非陕西籍在校生办理生源地贷款,须先与家庭所在地的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按照当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与陕西籍贷款学生办理的时间保持一致。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广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坚持“应贷尽贷”,确保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落到实处。
2.各二级学院要结合资助育人工作,加强贷款学生诚信教育,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认真履行还款义务。
3.贷款学生每年不少于两次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否则不能继续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维护方式为:进入系统后在“个人信息变更”和“共同借款人变更”模块认真修改完善有需要变更的信息,修改后务必填写变更原因并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由县级资助中心审核。
4.放假前,各二学院向需要书面收费证明的学生出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5.下学期开学初,各二级学院将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和验证码收齐后,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贷款电子回执。
四、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
对于办理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务必提前联系办理助学贷款的资助中心或放款银行,按照要求和程序提供相关材料。
办理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可能需要的学校相关信息:
学校账户名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学校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长安路支行
学校开户账号:61001720015052511515
开户行行号:105791000258
联系人:马睿,联系电话:029-81530077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附件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系统操作方法
附件3: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
学生处
2021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