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充分发挥我校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促进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任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无在网络发布或传播不当言论的行为。
(一)优秀毕业生
1.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无不合格课程情况。身体健康,体质健康测评达标。
2.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尊敬师长,师生反映良好。
3.在校期间曾获校级(含)以上荣誉,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4.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投身国防事业,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5.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见义勇为、孝老爱亲、抗击疫情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突出贡献,且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除具备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第1、2、3、4、5条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曾担任学校、学院或班级的学生干部,热心承担社会工作,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得到师生信赖和认可,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
2.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曾获得过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三、评选名额
省教育厅划拨我校推优名额40人,其中优秀毕业生36人,优秀学生干部4人。据此,学校按照各学院2022届毕业生实际情况划拨各学院推优名额,具体名额见附件1。其中优秀学生干部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须在学校划拨的名额中推选,每学院限推选1人,学校进行联评,评选出4名优秀学生干部。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事关广大学生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学院书记为组长,学院其他班子成员、学工办主任、毕业生辅导员和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制定本学院评选办法,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规范、高质量做好评选工作。
(二)严格评选标准程序。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坚持“宁缺毋滥”的评选原则,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广泛听取辅导员、专任教师和广大学生的意见,采取民主推荐,评选过程中必须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评选结果需在二级学院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在科技创新、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突出事迹的毕业生,参评时须提供相关事迹材料或获奖证书(表彰证书、文件)等佐证材料;参军入伍退役后的毕业生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复印件。
(三)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各二级学院要把评优工作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评优工作的宣传,把评优过程作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积极进取,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的重要抓手,切实落细落实。
(四)认真审核严守纪律。各二级学院要严把材料上报关,认真审核毕业生填写内容,杜绝弄虚作假、信息错误等情况发生。评选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撤销其称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五、评选结果
(一)学校对各二级学院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并上报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审核评定的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授予“陕西省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陕西省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由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在全省高校通报表彰。
(二)学校将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集中宣传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事迹。
(三)对不能按期毕业以及毕业离校前触犯法律或校规校纪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学校将取消其相关荣誉称号,并收回证书。
六、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1月6日前提交推优材料至学生处406室。
(二)报送要求
1.二级学院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情况正式上报文件,包括评审小组、评选程序、公示情况、违规举报处理等内容。
2.《陕西省2022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陕西省2022届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附件2、3,一式两份,正反打印,手工填写)word电子版和签章后的纸质版;
3.《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册》(附件4)word电子版和签章后的纸质版,填表顺序与审批表保持一致;
4.优秀毕业生或学生干部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突出先进事迹,刻画人物形象。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获奖情况等部分,1500字以内,电子版照片(竖版生活照、大小为1M 左右)。
5.推荐人各学年本专业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前15%人员名单(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推荐人各学年个人成绩单(教务系统导出不需要教务处盖章)、所获校级及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
联系人:王成富
电 话:029-81530317
邮 箱:99009342@qq.com
附 件: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22届陕西省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分配表
2.陕西省2022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3.陕西省2022届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4.陕西省2022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册
5.申报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事迹材料(模板)
学 生 处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