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携带《准考证》(盖章有效)《学生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考试,“三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二、检录
1.考生应关注幼儿教育学院官方通知以及粘贴在考场外通知,查询个人组别-序号、检录时间以及正式面试时间,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长安校区毓秀楼一楼大厅进行检录。
2.考生面试前需自我监测,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面试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相关接触史。考生戴口罩进入检录大厅扫码、测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等,排队时人与人间隔1米。
3.检录处工作人员,逐一核验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等,以及面试考点、报考专业、考试时段等信息是否与本时段考生清单相符合,组织考生签到,记录缺考考生名单。
4.在检录过程中,考生应将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个人电脑等)交给工作人员保管,将以上设备带入“考场”“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将按照作弊处理。
5.检录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备考
1.考生通过检录,在考点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候考教室309(1-3组)、311(4-7组)。
2.在候考教室,由工作人员宣读《面试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摘录)》、以及《面试程序》相关注意事项,提请考生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
四、抽题
1.考生根据自己的组别-序号,抽取2道面试题目,选择其中1道为此次面试题目。
2.考生根据抽取题目类型进入备考教室306、308、307(配钢琴)教室。
4.考生可携带必要文具(如签字笔等)进入备考教室,不得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
5.考生每人备考时间为20分钟,工作人员在结束前5分钟提醒。
6.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教室”,第一组在204教室、第二组在206教室,第三组在208教室,第四组在601教室,第五组在603教室,第六组在606教室,第七组在607教室。
四、面试
(一)环节一:问答
1.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1个规定问题。
2.考生回答问题,时间3分钟。
3.面试考官根据考生表现,做相关评分记录。
4.考生回答完毕或回答问题超时,工作人员提请考生开始试讲(演示)。
(二)环节二:试讲
1.考生开始试讲(演示)。时间10分钟。
2.面试考官根据考生表现,做相关评分记录。
3.考生试讲(演示)超时,工作人员提请考生结束试讲(演示),开始答辩(陈述)。
(三)环节三:答辩
1.面试考官根据考生试讲(演示)情况,提问1-2道问题并要求考生回答,时间2分钟左右。
2.面试考官根据考生表现,做好相关评分记录。
3.考生答辩(陈述)超时,工作人员提请考生结束面试。
4.考生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呈交工作人员,及时离开面试教室,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五、离场
1.考生离开面试教室之后,应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照规定路线离开考试场地。
2.考生在毓秀楼东侧出口处,领取自己的手机、材料等相关物品。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考试面试过程中,候考教室、备考教室、面试教室监控设备全程开启,进行视频、声音录制,并按照规定格式保存。
3.考试成绩当天公示,公示期3天。参加面试考生可以在幼儿教育学院大厅查询公示成绩。
附件1: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面试信息表
附件2:准考证样例
幼儿教育学院
202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