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学前师范学前教育系文件
学前系通知[20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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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学前教育系2016年全员岗位聘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系内各单位:
《学前教育系2016年全员岗位聘用工作方案》经2016年6月6日系党政联席(扩大)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学前教育系
2016年6月6日
附件: 《学前教育系2016年全员岗位聘用工作方案》
学前教育系2016年全员岗位聘用工作方案
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6年全员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陕师院党〔2016〕12号)和《关于2016年全员岗位聘用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的通知》(陕师院党〔2016〕32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系2016年全员岗位聘用工作安排如下:
一、岗位聘用工作机构
学前教育系成立全员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系内全员岗位聘用工作,主要职责有: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学习动员;开展权限范围内的材料审核;公布岗位数;进行权限范围内的岗位聘用;上报聘用结果;处理权限范围内的争议与其他问题。
组长:何善平
成员:刘毅力,王怡,张亚妮,甄丽娜
联络员:张新娅
二、岗位聘用条件与岗位职责
根据学校设定的编制数,我系总编制数为76人,其中管理岗位7个,包括处级岗位6个,科级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9个,其中教师岗位54个,其他专业技术岗位2个,专职辅导员岗位13个。
教师岗位中,高级职称岗位占40%共23个,其中设教授四级及以上岗位6个,副教授五-七级岗位分别为3、7、7个;中级岗位23个,占40%,其中八、九、十级岗位分别为7、9、7个;初级岗位12个,占20%,其中十一、十二级岗位各6个。
各级各类岗位聘用条件与聘后岗位管理严格执行学校文件规定。
三、聘用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学习准备阶段(6月1日—6月7日)
1.6月1日成立学前教育系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并报送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6月6日前,按照学校文件制定聘用工作方案,经系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向教职工公布。
3.组织教职工学习聘用文件,动员和部署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
4.应聘人员对照岗位聘用条件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校岗位聘用申请表》,并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成果认定。成果认定按类别进行:教学工作量、教学获奖、教改课题、教材、教学项目等到教务处认定;科研获奖、著作论文、科研课题、学科(术)带头人等到学科建设与科研处认定;其他工作类荣誉奖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岗位聘用年限、工作年限等到人事处等部门认定;干部任职情况到组织部认定。各类岗位人员请先到人事处进行认定,再到其他部门认定。
(二)单位聘用推荐阶段(6月8日—6月17日)
1.管理岗位和其他岗位的同等级岗位聘用(6月8日)
管理岗位:我系处科级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校党委职务任命填写管理岗位表格并认定无误后直接对应聘入。
其他岗位的同等级岗位(即与上一轮聘用岗位相同,包括教师岗位、其他专技岗位)由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根据聘用岗位类别的不同,对照我系岗位编制情况以及各类各级岗位聘用条件,对申报聘用我系同等级岗位的教职工进行资格审核和岗位聘用,聘用结果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2.高一级岗位竞聘(6月16-17日)
根据我系目前人员情况及学校规定,我系仅在教师岗位设立高一级岗位竞聘。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方案及同岗位等级聘用结果,核定并下达各院(系)各级教师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各级岗位的竞聘岗位指标。系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照聘用条件在学校下达的竞聘岗位指标范围内进行聘用,聘用结果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四、聘用流程
1.教师岗位:个人填报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附相关业绩成果材料等)→职能部门进行相关成果材料的认定(先到人事处认定)→报各院(系)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统一验收审核→同级岗位聘入人员,在材料审核无误后,由院(系)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直接聘用。高一级竞聘人员,在材料审核无误后,由院(系)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各级各类岗位指标及院(系)实际情况进行聘用。→各院(系)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把本单位聘用结果统一填写部门聘用情况汇总表(附教职工岗位聘用申请表及相关已审核的材料)后,报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审核备案。
2.专职辅导员教师岗位:个人填报专职辅导员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附相关业绩成果材料等)→职能部门进行相关成果材料的认定(先到人事处认定)→报辅导员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学工部)进行聘用→聘用结果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个人填报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附相关业绩成果材料等)→职能部门进行相关材料的验证审核(先到人事处认定)→其他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由部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审核无误后直接聘用(结果报人事处审核备案)。其他专业技术十级及其以上岗位由部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审核无误后→推荐至人事处,由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进行聘用→聘用结果由人事处负责汇总备案。
4.管理岗位:个人填报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党委组织部进行相关信息认定→九级职员由部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审核无误后直接聘用(结果报人事处审核备案)。五级至八级职员由部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审核无误后→由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进行聘用→聘用结果由人事处负责汇总备案。
五、其它事项
(一)高一级岗位竞聘是指具有教师编制和上一轮聘用岗位的人员在同一职称层级类的低级高聘,如副教授六级聘用副教授五级岗位,不得低职高聘(如副教授五级岗位聘用教授四级岗位),也不得越级聘用(如副教授七级岗位聘用副教授五级岗位)。
(二)专职辅导员岗位由系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核后提出聘用意见,报学工部聘用。
(三)2016年新晋升职称及以往已晋升职称而未聘用相应岗位的人员,只能聘用本级职称的最低一级。
(四)见习期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五)由于聘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影响各教职工的待遇,各类应聘人员须认真学习文件、准备材料、按照时间要求提交材料、进行成果认定,争取最好的聘用结果。特别是参加高一级竞聘人员,材料准备一定充分、完整,要具有竞争力。表格、材料、成果认定等方面的出现问题影响聘用结果的,由应聘人员负责。
(六)当出现高一级竞聘人员多于学校下达的指标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如果学校没有相关规定,按照下列原则依次排序,按照指标聘用排序靠前的人员:
1.按照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排序,优先聘用任现职年限长的人员;
2.如果第一条相同,按照年度考核结果排序。在2013-2015年度考核优秀次数较多的优先聘用。
3.如果第二条相同,按照系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对系上的贡献度排序,排名靠前的优先聘用。
4.如果第三条相同,则按照2013-2015年教学满意度评价结果排序,排名靠前的优先聘用。
5.如果第四条相同,则按照2013-2015年师德考核结果排序,排名靠前的优先聘用。
6.如果第五条相同,则由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议,决定聘用人员,并做好解释工作。
本方案经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