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1日下午,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在西安举行。座谈会由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黄兴胜主持,政策法规司法制办副主任韩燕凤、省教育厅法规处副处长汪涛,以及部分高校法学与教育学专家、区县教育局局长、中小学校校长、教师等参加。我校学前教育系主任何善平教授应邀出席座谈会并发言。
座谈会上,黄兴胜介绍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草案)》起草的背景、过程、主要内容、意义等。随后,与会者围绕大纲的总体构成、必要性、内容适当性、教育内容构成、教育方法与手段、师资保障、教材、实施保障、部分概念的含义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我校何善平教授长期从事中小学和幼儿园政策法规研究。在座谈上,他围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标和价值取向、基本内容设计、实施途径和实施主体、教育对象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提出,在教育对象上,法治教育要从小抓起、要将3-6岁儿童纳入教育对象,法治教育过程中要重视家庭教育与学生自我教育的作用,在教育内容上要重视生活法治教育、生态法治教育,在价值取向上要重视法治教育促进学生个人发展的作用。这些观点引起与会者积极回应,也得到了政策法规司的重视,表示在后续修改中要积极吸纳。